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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是由国内最优秀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全国最高水
平的足球职业联赛,简称中超联赛(以下使用简称)。该赛的英文全称为:CHINAFOOTBALL
SUPERLEAGUE,英文简称为CSL。
第二条中超联赛包括中超联赛和中超联赛杯赛两项比赛。
第三条中超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由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以下使用简
称中超委员会)依照《中超联赛组织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和管理。中超委员会在各俱乐部主
场赛区设立赛区委员会,全面管理赛区事务。
第四条中超联赛初始由12家俱乐部队参加,逐步扩充为14家、16家、18家俱乐部队参
加。扩充时,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席会议批准。
第二章参赛资格、报名、保证金
第五条符合下述条件的俱乐部可以派队参加中超联赛:
一、经审核达到《中超足球俱乐部标准》要求;
二、拥有一支达到中超联赛水平的足球队;
三、成为中超委员会的会员;
四、完成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的注册。
第六